为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工作要求,确保扶贫项目安排公开透明,现将我县2019年脱贫村第二批基础公共设施和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安排公示如下: 一、资金计划 依据2019年各乡(镇)贫困村(已脱贫摘帽)第二批巩固提升项目申报内容,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脱贫村第二批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安排扶持资金94万元,用于我县已脱贫摘帽村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和村级产业发展,以进一步提升脱贫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项目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公示时间:2019年8月14日—8月24日。 2、监督电话:0359—5858369 12317
稷山县扶贫开发中心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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