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晋发【2017】44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30人,补充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已配套7635人,剩余1295人于2019年配套,资金为64750元。为切实做好保险扶贫工作,现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5日 监督电话:0359—5580227 12317
稷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手机访问请扫描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