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关于第十七轮强化督查定点帮扶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2020-03-24 08:00:00 来源:稷山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我县督查期间,对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属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我县高度重视,接到问题后立即组织查处,截止2020年3月15日,督办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督办问题严格依法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处罚1家,罚款2万元,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

  运城市稷山县督办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表

   

  序号

  编号

  检查时间

  污染源名称

  问题

  类型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

  处理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备注

  1

  SX-201917-103

  2019-12-24

  稷山县长安煤焦有限公司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物料堆场未采取苫盖等防扬尘措施。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20/3/15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稷环罚字[2019]110号);对其罚款两万元。

  该企业已按照要求对其采取了临时性苫盖措施,现物料已进棚。

  整改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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