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征启公告〔2020〕1号
为保障稷山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稷山县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寺庄村北,东至寺庄村耕地、西至西环路、南至寺庄村耕地、北至寺庄村耕地。总面积为17.605亩。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寺庄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西运城翟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1日由稷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稷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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