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精神,拟对2020年度第三批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通过投诉电话进行反馈。投诉电话:0359-5522575 附名单: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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