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 根据《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平陆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平陆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冬季取暖“煤改电”工作已全面结束,完成了县分配的改造工作任务。并于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分四个验收组,对2019年全县“煤改电”改造用户逐户进行了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完成2019年冬季取暖“煤改电”改造任务 2019年县政府下达“煤改电”改造任务3565户,涉及10个乡镇(洪池乡67户、常乐镇237户、张村镇256户、杜马乡461户、部官乡468户、张店镇380户、圣人涧镇872户、三门镇216户、坡底乡201户、曹川镇407户),其中:城区及县城“煤改电”改造571户,农村地区“煤改电”改造2994户。 二、“煤改电”补贴资金情况 根据市、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补贴标准,2019年平陆县“煤改电”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605.64万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742.94万元(城中村市级补贴2000元/户、农村地区市级补贴2100元/户);县级补贴资金862.7万元。(城中村县级补贴2000元/户、农村地区县级补贴2500元/户)。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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