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6月24日平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现状用地实际情况,拟对《平陆县杜马乡总体规划(2012-2030)》中杜马乡南北大道和南环路交汇处东南角部分用地的规划条件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公众意见,特公示如下: 一、原规划条件 客运站用地3.7亩,加油加气站用地1.04亩,集贸市场用地6.83亩。 二、拟调整后的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的调整:拟将3.7亩客运站用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1.04亩加油加气站用地和集贸市场用地中的2.9亩调整为客运站用地。 2、拟出具控制指标:拟出具3.94亩客运站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出具3.70亩加油加气站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 三、公示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8月6日。 四、公示地点: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plxdmxrmzf@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平陆县杜马乡人民政府,邮编:044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359-3688899。 附:杜马客运站地块调整前、调整后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