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意见

2020-01-03 08:51:28 来源:闻喜县政府 作者:发布日期20200103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运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草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及整改调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21日验收组对第18号整改任务(任务来源《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河津市阳光焦化公司煤炭堆场无抑尘措施,厂区积尘明显,现场督察时才紧急进行苫盖。

二、整改目标:开展工业企业扬尘综合整治,杜绝企业料场料堆扬尘污染和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完成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闻环字201914号),确定了15家企业22个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明确了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全县所有企业物料燃料堆放、道路硬化等存在无组织排放隐患的工段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治理。

四、验收意见:经验收该任务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

 

 

验收组组长                     2019年1222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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