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0-05-25 17:15:04 来源:闻喜县政府 作者: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闻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行动计划的通知

 

()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顺利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现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开发办〔2020〕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2020年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资金计划456万元予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项目台账管理。项目计划实行台账式管理,各乡镇要将项目申报、实施进度、监管验收、资金拨付和资金绩效等情况及时录入项目台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要及时将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报县扶贫办产业股。

二、严格落实项目计划。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乡镇,乡镇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对确需调整项目计划的,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要成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公告公示、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项目档案和绩效评价进行全程指导、管理和监督;要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全面完工、项目档案资料齐全、项目验收规范、资金拨付及时。

三、完善带贫益贫机制。为充分发挥扶贫项目在带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中的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明确带贫益贫要求,规范带贫主体责任,拓展带贫益贫方式,完善收益分配机制;要对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承载主体量化带贫标准,细化带贫协议,实化带贫措施;要明确扶持收益对象带贫合作期限、保底收益比例、收益发放形式、分红兑现时限,确保扶贫项目带贫益贫效益。

四、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要按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要求,乡镇、村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要及时对项目建设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和绩效目标 、带贫减贫机制(带动贫困户名单)等情况进行公示,必须标注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凡是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的扶贫项目,一律不得竣工验收。

五、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农经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的监管,对前期论证中指出的意见要按照行业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农经和扶贫等部门要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指导检查,重点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带贫贫机制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附件:闻喜县2020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计划

 闻喜县2020年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计划.xlsx

      

闻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522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