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0-01-22 14:29:00 来源:永济市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编号:202001220001

       李淑存、鲁利民、李洁(曾用名李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济市西厢南路北王新村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307663、34538、34539)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永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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