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对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马营乡张家沟村至陆家窑村一带。
建设单位: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书:《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一
纸质版报告书:纸质版报告书放置于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内
查阅纸版报告书联系电话:15834258882
查阅纸版报告书联系人:张先生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时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和及有关专家。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至公司邮箱sxhxjjk@126.com 或邮寄至本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34258882
通讯地址: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