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婚嫁习俗:先“过书”后“好日”

2016-08-29 16:23:15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王慧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嵊泗渔岛上的婚俗,主要分为“过书”、“好日”日字方言(读“热”)两大部分。

  “过书”即为订婚,又俗称“下定”、“递庚帖”。旧时渔岛上男子15--16 岁,女子13--14岁,家中父母即在本岛或邻岛中门第资财相当人家择媳或选婿。一般情况下,男家选女孩貌好人端庄,女家选男孩身强力壮人下派。若初选后双方意,则问明双方年纪是否相当,生辰八字是否有相冲或相克。尤其是生肖,若是遇“龙虎斗”、“狗咬羊”,或是“鸡犬不和”、“羊落虎口”等生肖相冲、相克,双方避免攀亲,即使男子青少年双方自己欢喜,其各家父母长辈也不会答应。若没有生肖相冲、相克,则挽请亲朋好友,或是岛上媒婆,登上说亲。一般总是男方主动挽媒上女家。

  经媒人登门探询,若女家愿意,于是双方交换订婚男女之生辰,各自请看相先生或算命亮眼先生排八字,若再无相冲相克,就请媒人到男女双方家中传递意见,商定彩礼数量和订婚条件,然后择吉办订婚手续,即俗呼“过书”。在双方约定的大吉大利之日,男女双方互换大红庚帖,庚帖由媒人分别送递至对方家中。

  收到对方庚帖后,还须把庚帖压在祖宗香火堂或灶君菩萨香炉下面三日。这三日之内,如若双方家中并无碗盏摔碰碎裂之类现象发生,就被认为双方生辰不相冲相克,可以“百年好合”,于是就可正式订婚。

  嵊泗渔家订婚的礼仪讲究“礼到”、“礼重”。一般都是男方向女方送礼,女方则是象征性回礼。女方回礼,俗称“发送”。“过书”之吉日,男方要向女方送桂圆或荔枝、乌枣、莲子、白糖等四色包头四只,包头上都要贴上写有“吉”字的红纸,俗呼“红交头”。同时还要送鱼、肉、蛋、鸡、酒等食品,和绸缎、花呢衣料。除了这些礼品,还要有礼金,可以按约定的聘金额送上现钞,也有送金耳环、金戒子等金银首饰,还有送手表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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