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暨高古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18-10-18 15:41:05 来源:深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暨高古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暨高古庄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暨高古庄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高古庄镇位于深州市南部,距衡水市区和深州市市区各20公里处。东与护驾迟镇和乔家屯乡相邻,南与前磨头镇、桃城区相连,西与王家井镇毗邻,北与魏家桥镇和大堤镇接壤。共有25个行政村,总面积66.4km2。

  高古庄镇东部为《深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所确定的循环经济园区(即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该园区2007年开始规划建设,2009年被河北省省级化工产业聚集区。该园区与高古庄镇区紧密相连,两者无论是用地布局还是各项设施的建设都密不可分,因此,规划对镇区与经济开发区统筹考虑,联合建设,实现经济开发区与镇区的良性互动。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中期2021~2025年。2030年以后为远景。

  规划范围:与高古庄镇行政管辖范围一致(总面积66.4km2),含镇区规划范围总面积337.0hm2以及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总面积700.0hm2。

  规划目标:充分利用区位及资源优势,引导工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各项产业增产增收;完善城镇职能,提高城镇品位,促进城镇建设文明化、设施现代化,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城镇理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城镇。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到委托→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规划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园区的产业准入条件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更好地促进镇区和园区的健康发展,在建设过程中同时保护好当地环境,现征求广大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①公众对规划所在区域的原有环境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公众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③公众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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