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衙门:双流县文物保护单位

2016-11-06 11:05:45 来源: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慕荣佳墨 字号:T|T

三县衙门

  名称:三县衙门

  年代: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 类别:古建筑 地址:黄龙溪镇黄龙社区

  保护级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代码:510122923180000125

  简介:

  三县衙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黄龙溪镇黄龙社区鱼鳅巷12号(古龙寺内),东距锦江150米。坐西向东,始建于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主要用于管理古佛堰的灌溉使用而修建,为华阳、仁寿、彭山管理水务事务的专门机构,同时是维护社会治安的衙门。双流县文管所于1993年5月至1995年3月对它进行了全面的修复工作,基本修复了三县正堂、三县轩、衙门、民俗长廊等古建筑,并开辟文物展室。整个衙门分为大门、天井、正堂及左右厢房,大门为重檐歇山式屋顶,面阔3间,10.85米,进深1间4.1米,通高4.75米;天井为狭窄长方形,宽3.8米,长13.95米;正堂为抬梁式和穿斗式梁架,歇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面阔4柱7.88米,进深3.6米,通高5.75米。三个行政区域共有一个衙门,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成为封建社会县级衙门珍贵的历史活标本。它的一些做法对今天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有许多借鉴之处。2006年12月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县衙门所在的古龙寺位于黄龙溪镇鱼鳅巷街12号。始建年代不详,清末复修,后经多次维修,现有建筑除弥勒殿和万年台和1通碑为清代修建,其他为现代在原有基础上重建,基本保持了原有建筑风貌。该寺坐南向北,二合院布局,总占地面积1225.95平方米。由山门、大雄宝殿、弥勒殿、东西厢房组成,其中该寺山门又名“万年台”,共2层,一层为寺庙山门,二层为戏台,重檐歇山顶,穿斗式梁架,面阔3间12.2米,进深3间11.9米,通高9.1米;弥勒殿为单檐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正脊上有“双龙护塔”装饰,面阔3间16.6米,进深3间5.3米,通高8.5米。古龙寺内东侧有逾百年黄葛古树1棵,方柱体碑1通,碑文已漫漶。古龙寺为研究成都地区清代佛教的发展、建筑艺术及社会民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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