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2019年3月18日,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并依法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但该企业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漠视监管部门要求,逾期未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为此,依据相关规定,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以此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下一步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能按照要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严肃处罚。 |
具体情况:2019年3月18日,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并依法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但该企业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漠视监管部门要求,逾期未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为此,依据相关规定,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以此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下一步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能按照要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严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