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19-10-01 16:57:32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中“学历”均要求全日制学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1日

  (二)报名方法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pdf或jpg格式)及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3)(相片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以“应聘职位编码+本人姓名”为标题、以word(可编辑版)格式保存,于2019年10月11日17: 00时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287662349@qq.com。

  (三)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具体内容依据岗位要求设定,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对其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三、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通过后双方签订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薪酬的80%计发。

  四、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1. 顺德区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2.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g/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范小姐、何小姐 电话:0757-22832110、22836718

  六、举报或投诉

  电话:0757-22832120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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