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征兵公告

2019-07-23 15:10:04 来源:朔城区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朔城区征兵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8月5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携带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和企业武装部办理报名手续。

二、征集对象

以高中(包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大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四、男兵征集年龄

(一)初中毕业生:18至20周岁。

(二)普通高中、中专、职高、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17至22周岁。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17至24周岁。

五、优抚政策

(一)义务兵优抚金为每年3万元;

(二)进藏、进疆义务兵优抚金为每年4.5万元;

(三)退伍后可领取自主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计算,每人每年4500元。

(四)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学费资助: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给予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专项奖励:根据山西省《关于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的通知》(晋民发[2017]64号)精神,从2018年起,在落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晋发[2016]25号)的基础上,对在山西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4000元标准发放,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按2000元标准发放。当年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视为高校在校生。

咨询地址:朔城区古北西街西延线奥林花园西200米(照什八庄村南)朔城区人民武装部一楼征兵办

                                            咨询电话:0349-6882740

                                           朔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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