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开庭审理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20-09-25 00:00:00 来源:朔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朔城区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9月22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开庭审理,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元桂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朔城区办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朔城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参加旁听。特别邀请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干警以及各县区院检察业务骨干等50余人对庭审进行观摩和评议。

  以被告人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朔州市长途客运站,对朔州至太原、井坪至太原的客运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对联营的车辆收取高额管理费,并通过“站场”、阻拦大巴车出站、跟随甚至打砸的方式强迫大巴车接受其联营管理,对往太原、朔州的私家出租车实施有组织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犯罪气焰嚣张,严重破坏了朔城区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庭审前,为确保开庭工作顺利开展,魏元桂检察长带领专案组成员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同时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强化指控效果,专案组充分利用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解决了管辖、回避等程序性事项,制作了详细的证据目录,确定了对有争议的证据重点出示、充分质证,对无争议的证据简略出示的举证规则,充分做好各项出庭准备工作,确保庭审质效。

  庭审中魏元桂检察长首先宣读《起诉书》,接着公诉组其他检察官依次对唐某等16名被告人进行了庭审讯问,并围绕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因本案涉案人员众多,且辩护律师多达20人,案情复杂,庭审预计需要三天。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持续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化,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领导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规定,更是以上率下,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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