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06-20 00:00:00 来源:朔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贯彻落实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负责建立入企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十)承担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有关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实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

(十四)职责调整经济运行职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节能降耗、能源管理等职责划入区能源局;信息化统筹推进和网络安全协调等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区能源局。

(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十)有关职责分工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优惠政策,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支持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园区建设。

(三)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协调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企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励资金项目。

(四)指导民营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民营企业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民营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民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五)研究提出区政府扶持民营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区级财政对民营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

(六)指导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区民营企业外事、外经和外贸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民营企业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