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支部): 2017年9月19日,经十二届中共汶川县委第14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何玉刚同志任汶川县威州镇派出所教导员; 张 勍同志任汶川县三江镇派出所教导员; 张 虒雷同志任汶川县绵 镇派出所教导员; 张 杨同志任汶川县克枯乡派出所教导员; 刘忠科同志任共青团汶川县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何 艺同志任汶川县克枯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张 婷同志任汶川县漩口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王福利同志任汶川县雁门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免去: 虒何玉刚同志汶川县绵 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雷震宇同志汶川县威州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 彦同志汶川县克枯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 勍同志汶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 雷同志汶川县三江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 杨同志汶川县银杏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彭勇森同志汶川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职务; 杜 红同志汶川县妇联主席职务; 代永伦同志汶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汶川县委 2017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