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公告

2019-12-13 14:50:00 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信息来源:锦江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成都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现面向社会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正住户口(含临时居住证)在成都市锦江、青羊、武侯、成华、金牛区、含高新区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男,年龄在18-50周岁(2001121日以前,196912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女,年龄在18-45周岁(2001121日以前,1974121日以后出生)、身高155cm以上的城镇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被劝导队处理辞退、开除人员。

3. 重大疾病史,残疾、畸形、口吃、高度近视或患有不适应劝导工作疾病者。

三、薪酬待遇:包括应发工资、年功工资、年终考核奖、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高温补贴等。

(一)应发工资2281/=基本工资1916/+岗位工资150/+绩效工资215/月;

(二)年功工资为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每月增加50/月,最高不超过500/月;

(三)年终考核奖(全勤)2000/年;

(四)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加班费计薪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21.75天×300%,其它特殊勤务加班费以200%另计。

(五)高温补贴统计时间为201951-2019930日,夏季日最高气温28℃以上天气参加路面执勤的劝导员按照实际上岗天数每人每天18元计发。

(备注: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按基本工资计发。)

四、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按比例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五、工作时间:原则上路口执勤岗位6小时/天,每周休息一天。

六、凡自愿参加劝导工作者,本人需提交书面申请,交验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失业证原件、社会保险卡,经劝导中队培训考试、审查合格后,按照规定填写《合同制文明交通劝导队员入队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分局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成都市城市道路文明交通劝导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文明交通劝导队与被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交警三分局: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 联系人:贺建军 联系电话:84413565

成都市城市道路文明交通劝导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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