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文件号:2020第16号 (公示期: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受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0年5月6日17时前在四川省住建厅网站上传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 本公示仅为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警惕不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金牛市民中心)二楼: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窗口。 邮 编:610036 联系电话:028-87705174、87705049(建筑业资质) 附 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
声 明 我局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联系企业、收取费用。审批业务的联系电话,只有《办事指南》上公开的固定电话,没有移动电话。请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请向我局审批业务公开电话咨询,也可到区政务大厅住建和交通局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