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2-13 00:00:00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29-1213日我局共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213日-201912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2123500(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建管股)

:0826-2123523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

编:638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广安区官盛镇压缩式垃圾处理站及公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区环审〔201914

2019-12-9

2

关于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区环审〔201915

2019-12-11

3

关于广安区人民医院方坪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区环审〔201916

2019-12-13

附件: 广区环审[2019]16号
              广区环审[2019]14号
              广区环审[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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