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红十字会关于受捐物资分配方案的公示(2月18日)

2020-02-18 00:00:00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广安区红十字会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募捐,截至21418时,共募得到账捐赠资金205088元(定向捐赠资金50000元,非定向捐赠资金155088元),待分配物资一次性口罩200个、护目镜(民用)100个。现将到账捐赠资金及物资作如下分配:

一、定向捐赠资金50000

广安区总工会向广安区红十字会捐赠资金50000元,定向用于慰问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公安民警、官盛镇乡镇干部及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区卫生健康局

20000

用于慰问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2

区公安分局

20000

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公安民警

3

官盛镇人民政府

10000

用于慰问官盛镇疫情防控一线干部

合计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非定向捐赠资金155088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及国家民政部相关规定,区红会要求使用单位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账、专人负责,尽快安排使用,使用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红十字会书面反馈具体使用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并自行保存好相关财务票据、图文等资料,随时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审计。

序号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区人民医院

155088

用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等工作,购买防护、救治等医用物资

合计

155088(大写:壹拾伍万零捌拾捌元整)

三、捐赠物资

序号

单位

物资

数量(副/个)

合计

备注

1

北辰街道办事处

护目镜

20

100

用于消杀等工作人员

2

浓洄街道办事处

护目镜

20

2

广福街道办事处

护目镜

20

4

万盛街道办事处

护目镜

20

5

中桥街道办事处

护目镜

20

6

区综合执法局

一次性口罩

200

200

用于疫情防控一线环卫工人等

联系人:游冬梅 15983482699

联系地址: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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