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设立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安区府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校、村委会、乡镇、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核,确定了2020年秋季享受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名单1008人,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广安市广安区监委驻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 2395516 区学生资助中心 2248677、13882687516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