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投资促进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12-18 00:00:00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投资促进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印发《办法》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区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1244”工作思路落地落实,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起草区委五届八次全会“1244”战略部分推进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全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实现项目引进新突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办法涉及的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

第二部分,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及加分标准,基本分值100分。其中,引进项目80分,日常工作20分,引进的项目中,对全区经济社会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给予考核加分,加分上不封顶。

第三部分,明确考核的方式和内容,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由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季度通报招商情况,年终考核由区委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阐明了考核奖项设置的条件和内容,根据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当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和年度考核情况,评选10个“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评选30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协作配合;三是严格考评激励;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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