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蒿溪回族乡人民政府拟定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对(青川县蒿溪回族乡青光村10T/天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青川县蒿溪回族乡青光村村委会 二、验收地点:青川县蒿溪回族乡青光村一社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毅 联系电话: 0839-7807500 望有意进行社会监督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社会媒体届时参加。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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