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原青川县糠醛厂、石英矿等4企业车间职工从事工种进行调查的情况公示

2020-01-10 08:00:00 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青川县糠醛厂、青川县石英矿、青川县装饰材料厂、青川县蜂窝煤厂,因“5.12”地震导致该企业管理的财务档案资料严重损毁失,部分企业职工申请提前退休从事工种难以确认。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经我局与县人社局请示县政府同意,对上述企业职工工种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2019125日至20191211进行公示。在公示初步调查结果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结合现有原始档案资料和走访座谈原企业员工,对职工原工作情况进行再核实,对职工个人从事工种进行再甄别,现将情况整理汇总再作公示(见附件花名册)

为确保调查核实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真实,现将上述4个企业车间职工从事工种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7天,2020110日开始至2020116结束(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若发现公示对象或工种不实,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实名向我局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839—6050333

联系人及电话:安先生15928235926

何女士18398762699

特此公示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局              

2020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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