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川县糠醛厂、青川县石英矿、青川县装饰材料厂、青川县蜂窝煤厂,因“5.12”地震导致该企业管理的财务档案资料严重损毁丢失,部分企业职工申请提前退休从事工种难以确认。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经我局与县人社局请示县政府同意,对上述企业职工工种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进行公示。在公示初步调查结果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结合现有原始档案资料和走访座谈原企业员工,对职工原工作情况进行再核实,对职工个人从事工种进行再甄别,现将情况整理汇总再作公示(见附件花名册)。 为确保调查核实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真实,现将上述4个企业车间职工从事工种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7天,从2020年1月10日开始至2020年1月16日结束(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若发现所公示的对象或工种不实,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实名向我局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839—6050333 联系人及电话:安先生15928235926 何女士18398762699 特此公示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