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及改造项目投标邀请

2020-03-27 08:00:00 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投标邀请


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川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青川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及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8222020000047

二、招标项目青川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及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327日至202042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免费获取并报名登记。(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416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2019416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标室以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安排为准)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4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0812505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袁先生 0839-7205989

兰女士 0839-7208405(保证金退还咨询)



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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