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蔺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现就我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截止到10月20日上午12:00前,申请人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已提交相关材料到古蔺县教育局现场确认通过的申报各类教师资格的329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确认已通过的申请人中,159人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74人申报小学教师资格、46人申报初中教师资格、42人申报高中教师资格、8人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第一批:10月26日(星期四)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159人。 第二批:10月27日(星期五)体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120人。 第三批:10月30日(星期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50人。 (二)申请人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50准时到古蔺县教育局底楼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属于同版本、同底色的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申请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申请人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 申请人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 5. 申请人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申请人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古蔺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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