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援建项目的公示

2020-01-06 11:05:14 来源:古蔺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现将古蔺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援建项目公示。公示期1月6日起至1月12日止。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7222993)和古蔺县财政局(电话:7222466)举报或投诉。

                       

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6日

 

公示名称

公示内容

资金来源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8万元,其中:中央178万元,省级80万元。

 

资金安排

及项目内容

资金项目安排情况。1.补助观文镇复兴村五组提水站至复兴村四组民族公路建设18.2万元;2.补助观文镇共和村7、8组(小地名:尖山子和桂香沟)民族公路建设40万元;3.补助茅溪镇马跃村9组盘龙湾民族公路建设19.8万元;4.补助双沙镇普庆村一组柏香树至九组上坟坝民族公路建设项目10万元;5.补助马蹄镇羊嘶岩民族公路建设30万元;6.补助护家镇天堂村民族公路建设30万元;7.补助龙山镇吉龙村榜上民族公路建设30万元;8.补助箭竹苗族乡大雄村民族公路建设40万元;9.补助马嘶苗族乡柳沟村苗族风情文化广场建设40万元。

 

其他事项

一、工作职责:项目监管主体单位为古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金监管主体单位为古蔺县财政局,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为涉及项目安排的乡镇人民政府。二、建设方式:规范项目建设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要求:项目资金监管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监管。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