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历史沿革

2019-09-01 12:36:2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在一万多年前,古蔺曾生活着远古人类且已开始创造人类文明。 

  秦汉时代,古蔺为西南夷城,系彝、苗、羿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古蔺有夜郎国之称。 

  公元前122年,汉武帝的使者为寻找往印度的通途,经过夜郎,夜郎国君发出“汉孰与我大”之问。其实,那时的夜郎也是大国,中心即在古蔺一带,“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 

  唐元和元年(806),在纳溪以南,至赤水河中上游北岸设置了羁縻蔺州。州治在今兴文县政府所在地中城镇,领舸龙、舸支、宋水、卢吾四县。以彝族首领为州刺吏,属剑南道泸州。

  唐末,南诏地方势力坐大,泸州、蔺州等地全部落入南诏手中,此后这一地区长期脱控。

  民国二年(1913),古蔺属下川南道。

  民国九年(1921),邓均吾去上海参加创造社,为首批社员之一,与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创办《创造季刊》。

  1960年,古蔺改隶泸州专区,古蔺县随泸州专区并入宜宾专区。

  1985年,省辖泸州市成立,古蔺县属泸州市。 

  1986年12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叙永师范古蔺教学点撤销,并入叙永师范校。

  1991年3月,四川省文化厅委托重庆自然博物馆到石屏乡野猫洞实地考察,再次发现古人类牙齿化石8枚,地质年代为新生代第四世纪更新世晚期,定名为“古蔺人”。

  1998年2月,古蔺县被列为国家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县。

  1999年2月,古蔺县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首批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的14个县市之一。 

  2004年,古蔺县全面推行强村扩组,古蔺县由原来的614个行政村调整为269个行政村,23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6个社区。村建制调整后,有的乡仅管辖2—3个行政村。古蔺县面积3182.3平方公里(实控3183.5平方公里),辖12个镇、13个乡、4个民族乡。 

  2008年3月,古蔺县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总结表彰大会暨百年县庆启动仪式在县城体育中心隆重举行,揭晓了“古蔺精神”、“县庆主题”、“县花”、“县标志”。

  9月22日,古蔺县城公交车正式运营。 

  2009年3月25日,在四川省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为四川省级扩权强县试点县。

  2014年11月,古蔺县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民国十三年(1925年),邓均吾回到古蔺县执教,传播新文化、新思想。

  民国十九年(1930),古蔺属四川省政府,同年废永宁直隶州,古蔺县隶属于四川省永宁道。改军政府为县知事公署。

  民国二十一年(1932),古蔺属四川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元月29日至3月22日,中央红军四渡赤水,三进古蔺,历时54天,数百名古蔺青年农民和知识分子参加红军,为古蔺历史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民国二十八年(1939)2月,中国共产党古蔺县党员代表大会在县城秘密举行,决定成立镇龙山、贵州土城两个区委。

  1949年7月,成立中共古蔺中心县委;同年8月,中共古蔺中心县委在印合乡召开委员会,制定保护干部、护厂、护路、护校、护档为重点的行动计划,加强统战,争取中间力量,整顿地下武装,准备迎接解放。

  1949年12月10日,古蔺解放,城区数千群众迎接解放军入城。古蔺县政府成立,曹仁炎任县长,周启锐任副县长。同日,夏一勤、何显宗、曹仕炎、周启锐组成中共古蔺县委员会,夏一勤代理中共古蔺县委书记。

  1950年7月14日,中共古蔺县委书记万德舟,县长杜永田率县大队、公安队、政府机关武装工作人员,配合解放军一二四团向古蔺进发,击溃沿途各路土匪,于15日下午会师古蔺县城,第二次解放古蔺。

  1951年10月,721名古蔺青年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作战。

  1952年5月,全县135个乡(镇)土地改革结束; 属四川省隆昌专员公署。

  北宋中期时,才陆续收复,但也只能设置为羁縻蔺州。

  北宋乾德三年(965)废蔺州,并入江安、合江二县。属潼川府泸州。

  宋廷南迁后,这一地区又被新起的大理政权所割据,大理下属的各部,分据了这片土地,逐步发展成“芒部”、“水西”、“永宁”三大部。

  元朝统一后,朝廷才将这三部分别设置了土司,其中永宁宣抚司的辖地大致与唐代羁縻蔺州的辖地相同。

  元代,古蔺先属四川行省永宁路,后属四川行省永宁宣抚司。

  元末明初时期,黔北彝族沿赤水河北上,奢崇明在古蔺建奢王府;发动叛乱,占据重庆,攻合江,破泸州,陷遵义(今属贵州省),建国号“大梁”,设丞相、五府等官,全蜀震动。

  彝族著名历史人物“奢香”出生于古蔺奢王府,后继夫任水西土司首领。

  明代,古蔺先后属永宁长官司、永宁安抚司、永宁宣抚司和四川布政使司叙州府叙永军粮厅。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军平定四川,置永乐卫,二十三年置白撒(今双沙镇)千户所,与四川“永宁宣抚司”(土司)同城而治,卫所隶贵州都司。

  明天启三年(1623),置叙永善后厅。

  奢崇明造反失败,崇祯三年(1630)明王朝改土归流,撤销永宁宣抚司,建叙永善后厅(旋改为军粮厅)隶属叙州府(今宜宾市),而永宁卫继续存在。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重建永宁路,军粮厅改名叙永厅,仍隶叙州府;永宁卫改建为永宁县,隶属贵州威宁府。

  雍正五年(1727),裁叙永军粮厅并入永宁县,划永宁县属叙州,古蔺属永宁县。

  雍正八年(1730),叙永厅升格为直隶厅,直隶四川;永宁县同时划归叙永直隶厅管辖。

  雍正九年(1731)置古蔺巡检司于古蔺州,隶叙永厅,设永宁县巡检,与叙永直隶厅土(烟土)税局并驻古蔺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月廿五日(2月26日),四川总督赵尔丰报请朝廷批准,永宁县迁治古蔺场。

  宣统元年(1909),永宁县正式更名古蔺县,属永宁直隶州管辖。 

  清宣统三年十月初七(1911年11月27日),古蔺保路同志会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古蔺独立,成立古蔺县大汉军政府,李晓青任都督。同年12月6日,蜀军政府派马集成等13人来蔺视察。次日,李晓青派兵杀害马集成一行12人及同志军10人。同月21日,杀害古蔺同盟会重要成员周南,史称“打马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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