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0〕29号)、《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成立江阳区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的通知》(泸江人社〔2020〕57号)精神,经江阳区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四川鹏森药业有限公司(详见附件)申报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2日-4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30-3119752。 附件:四川鹏森药业有限公司申报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审核结果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