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第一次公示

2020-07-03 08:00:00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评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

规划区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规划区蓝田片区主要为二环路以北,以项目为中心,带动片区发展。面积约12.17平方公里。规划区邻玉片区面积较小,以现状酒类生产项目为主,面积约0.09平方公里。近期总用地面积约12.26平方公里。二期:为园区的蓝田片区主要扩展区域,位于二环路以南。片区主要功能以居住及相关配套服务用地为主。面积3.69平方公里。

规范期限:

近期:2018-2022年;远期:2022-2035年。

产业布局:

对于规划区蓝田片区的定位是:都市工业,主要发展楼宇经济、众创空间、微企办公、生态休闲。规划区邻玉片区用地面积较小,主要结合邻玉片区整体规划,以酒类生产企业为主,其定位是传承并创新邻玉现有酒文化,打造中国酒镇。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本次规划的目标、产业定位、发展布局、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并与上下位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对园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同时对评价区域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构建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规划预测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规划内容对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中包含具体的建设项目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结合规划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制定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评价结论等。

三、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5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30-3996061

邮编:646000

电子邮箱:766175113@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05199079

邮编:210042

电子邮箱:121214718@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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