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东北至中城公园3米,西南前段至图书馆围墙1��7米,后段至电信局20米,东南至影视中心大楼7��4米,西北至图书馆宿舍5��7米。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发〔2001〕155号)。 参考阅读: ·泸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