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办理的温馨提示

2020-02-03 12:10:25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作者: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办理的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减少人员密集接触,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线上办理业务

2月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倡议广大市民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相应业务。

(一)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应业务

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公共就业”即可选择相应需要办理的公共就业服务事项。

(二)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应业务

办事群众可自行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19.6.84.89/)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三)需要办理求职招聘的群众或企业,可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就业”公众号、 “泸州公共招聘网”(http://lz.sc91.org.cn/),查看或登记招聘信息。

在线上业务申办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可电话联系相应股室给予操作指导(各业务股室电话详见下文预约办理电话),需要提醒的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服务事项,相关经办机构将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不能按时办理的原因、办结时间,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

二、预约错时办理业务

为防止办事群众集中办理业务,我们推出预约错时办理工作机制,办事群众可提前一天联系相应业务受理股室,由业务受理股室为办事群众明确办理时间,办事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避免办事群众聚集。各业务股室预约电话:

就业指导股:2998291;

创业指导股:2597217;

培训股:2507336;

失业保险股:2508282;

人力资源市场:2508584。

三、注意个人防护

对于确需前往各级人社公共服务窗口办事的群众,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口罩,服从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维护公共场所正常秩序。

疫情防控期,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加强自我防护,减少外出,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谢谢理解、支持与配合。

 

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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