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河沟子渡改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19-12-02 15:40:36 来源:中国纳溪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河沟子渡改桥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建设单位为泸州市纳溪区盛通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一座,由桥梁工程、引道工程、附属工程组成,桥长158.06m,宽12m,引道长81.94m。本工程于2015年7月开工,2016年10月完工。项目建设期间,实际扰动面积为0.43hm2,实际挖方0.39万m3,填方0.53万m3,外借土石方0.14万m3,外借土石方采用外购方式,由正规料场提供。为防治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前依法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相关要求落实了各项工程、植物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盛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泸县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院、监理单位吉林省铭泽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泸州通达路桥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及特邀专家等共8人,组成验收组,于泸州市纳溪区召开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河沟子渡改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上级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上马镇河沟子渡改桥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公示时间:2019122日—20191227

联  系 人:李 鑫

联系方式:0830-4280203

通讯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117号人民政府

泸州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泸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30-3195298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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