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溪区境内长江、永宁河等十一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2019-12-06 11:05:51 来源:中国纳溪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境内长江、永宁河、倒流河、清溪河、野鹿溪河、白节河、洞沟河、锦溪河、绵溪河、桃树洞河、洗布河11条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有堤防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

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无堤防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

(一)长江、永宁河、倒流河:纳溪城区范围以内河段按20年一遇的洪水位划定;其余河段按10年一遇的洪水位划定。

(二)清溪河、野鹿溪、白节河、洞沟河、绵溪河、桃树洞河、洗布河按10年一遇的洪水位划定。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纳溪区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冠山路15号纳溪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庭节;联系电话:0830-4255376

传真:0830-4290108; 电子邮箱:1786034417@qq.com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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