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叙府办函〔2019〕87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扬 2018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川财基〔2018〕15号)要求,结合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县财政开展了2018年乡镇财政管理考核工作,并进行了综合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乡镇进行表扬。现将表扬情况通报如下: 一等奖:江门镇、叙永镇 二等奖:兴隆镇、天池镇、落卜镇、分水镇 三等奖:赤水镇、正东镇、龙凤镇、石厢子彝族乡、向林镇、两河镇 根据叙委办发(2016)57号精神,对获得表扬的乡镇给予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励补助,奖补资金在年底进行结算。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