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将2020年2月到期的采矿权名单予以通告,请相关采矿权人及时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注销手续,逾期未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日
|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将2020年2月到期的采矿权名单予以通告,请相关采矿权人及时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注销手续,逾期未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