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2019-12-17 17:30:19 来源:四川·叙永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叙府办函〔2019〕110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

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管理办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执行,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时,可参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叙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上述四个文件执行。

二、《叙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与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若有冲突的,以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内容为准。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市重大行政决策四个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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