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0日,为进一步搞好2020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工作,区供销社陈鸿副主任相继带领合作事业股、经济管理股等股室,深入黄许镇、孝泉镇、柏隆镇、和新镇等10个镇(街道)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工作。 通过查阅申报资料,结合实地查看的方式,发现并指出了部分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专业社达不到申报条件;二是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三是申报汇总表与申报书、财务报表的数据不统一;四是申报书中专业社发展情况简介抓不住重点。针对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区联社陈鸿副主任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德阳市旌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德市旌区供〔2020〕8号)的要求申报示范社;二是认真核准申报资料中的各项数据以及申报汇总表、申报书、财务报表间的数据衔接;三是做到申报材料齐全,不缺项、不漏报;四是围绕评定办法中的标准,突出重点搞好专业社发展情况简介。 通过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在区级示范社申报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为区级示范社评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