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绵阳佳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佳禧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2018年10月通过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16-5229058。
附件1:绵阳佳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意见 附件2:绵阳佳禧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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