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梓潼社保“这样”办!

2020-02-04 13:17:00 来源:梓潼县人民政府 作者:梓潼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的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的同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服务方式通告如下:

一、网上掌上服务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可通过网厅“四川省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http://119.6.84.89:8116/scsbwt/”进行申报和资料上传,参加工伤和失业保险可通过QQ群(127345519)进行业务申报和资料传送。经县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通过网上或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单位再按规定方式进行缴费。如无急需,缴费发票可待疫情警报解除后再到县社保大厅换取。

(二)按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按企业参保单位参加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可通过QQ群(企业职工:127345519,机关事业临聘人员:458141841)进行业务申报和资料传送。经县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通过网上或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单位再按规定方式进行缴费。如无急需,缴费发票可待疫情警报解除后再到县社保大厅换取。

(三)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本人参保缴费记录,可通过“绵阳智慧人社”、“四川e社保”、“四川医保”或“掌上12333”等APP进行查询。

(四)社保政策查询

办事群众可通过“梓潼人社”公众号查询社保政策。

二、延期办理服务

(一)推迟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暂缓进行认证,暂不停发养老金。待疫情警报解除后,另行通知待遇领取人员参加认证。在此期间若有死亡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请主动配合及时电话(0816-8211083)告知。

(二)推迟其他暂不影响社保权益的业务办理

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出、社保参保、停保、补缴和退费业务等,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办理,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及时办理或延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按规定补发退休待遇。如涉及多缴社保费的,可作退费处理。

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费申领业务,可先电话(0816-8211083)报县社保中心做暂停待遇发放处理。

三、邮寄代办服务

    近期需外出务工人员急需办理的某些社保业务,可先电话预约后,再将所需资料邮寄到县社保中心(地址:文昌镇城北新区四号楼一楼社保大厅),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程代办服务,业务办结后,再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业务办理情况。

四、涉疫快捷服务

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如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社保卡业务的处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工伤待遇支付等社保经办工作。

五、电话咨询服务

需咨询社保政策、办事指南的办事群众,可在上班时间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县社保中心主要业务咨询电话:

1.大厅咨询电话:0816-8219719

2.参保缴费业务:0816-8223056

3.社保转移业务:0816-8580623      

 4.待遇支付业务:0816-8211083      

六、大厅现场服务

对必须到社保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您可先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同时,为尽可能减少您在社保大厅的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县社保中心将改变即时办结模式,调整为窗口受理限时办结,承诺时限办结后采取约定时间或电话、邮寄等送达办理结果。

县社保大厅将按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办理社保业务的相关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询问登记、引导安排,共同努力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感谢您对梓潼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恭祝您新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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