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2020-03-26 08:00:00 来源:市中区人民政府首页 作者:区医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工缴费人员密集带来的疫情风险,切实保障缴费人的权益。经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新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在国家法定工作日随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新参保有6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续保人员无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60元。

  三、缴费方式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建议缴费人遵循“非必须不窗口,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尽量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内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银行代收(二维码、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如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事项,缴费人可向税务机关提供的预约办税渠道进行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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