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市中区历史沿革

2019-08-22 13:50:55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川东、川南、川西、川北行政公署,复置四川省。同年9月,川南行署内江区专员公署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内江区专员公署,内江市隶属四川省内江区专员公署。

  1968年7月1日,内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内江市隶属内江地区。1978年4月,根据四川省委决定,取消革命委员会,内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恢复为内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5年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内江地区,内江市升为地级市,并设立内江市市中区,以原内江市的行政区域为内江市市中区的行政区域。同年5月29日,内江市(县级)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内江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同年6月1日,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办公,行使职权。同年6月12日,内江市(地级)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新的内江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市中区隶属内江市。

  1989年7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内江县,设立内江市东兴区,将原内江县所辖史家镇、四合乡划归内江市市中区管辖;将原内江市市中区所辖东兴乡、东兴街道办事处和城西街道办事处的桐梓坝片区划归内江市东兴区管辖。

  1995年9月19日,经省政府批准,将原内江市市中区管辖的处于沱江河以东的国光乡、椑木镇划归内江市东兴区管辖;将原内江市东兴区管辖的处于沱江河以西的凌家镇、朝阳镇、永安镇(不包括沱江河以东的原水晶乡)、全安镇、靖民镇、沱江乡划归内江市市中区管辖。两区区划调整后,形成以沱江河为界,两区隔江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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