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爱心助农”还是“缺德买卖”?

2020-12-30 08:00:0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作者:Hello攀枝花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29日,记者从东区消委会获悉,大渡口分会今年受理了一件以“爱心助农”为噱头、实际销售的农产品质次价高的“缺德买卖”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该案例近日被评为我市2020年度消费纠纷调解优秀案例。

  

  今年6月至7月,多位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攀枝花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产品信息,以“爱心助农”的名义销售大蒜、水果等,该公司宣传图片与实际商品存在明显质量差异,消费者投诉商家利用消费者爱心,以“爱心助农”的名义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要求该公司退款。

  东区消委会大渡口分会受理投诉后,对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众号以“追溯自然,溯源产地,让每一位农民劳有所获,让每一个家庭食有所安,用有所保”为营销主题,以直销模式重点销售农副产品。而消费者反映的公司以“爱心助农”为噱头,实际销售的农产品质次价高情况基本属实。

  

  据查,该公司的经营模式更多的是以市场价的方式从农民或者其他经销商手中收购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然后在公众号以“爱心助农”的名义对产品进行包装销售,导致部分消费者认为自己的购买行为是对处在困境中的农民一种无声的支持,收货后即使发现所购之物“货不对版”甚至质次价高也善意的保持沉默。该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

  东区消委会大渡口分会根据《新消法》第16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对消费者进行部分退款,并对“追溯自然”公众号进行网页整改,如实宣传所经销的商品。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退款和公司所属公众号的宣传页面及内容整改。

  东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要树牢食品安全理念和维权意识,不让爱心被欺骗“消费”。同时,他表示,相关部门单位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净化线上线下销售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借“爱心助农”销售劣质食用农产品行为,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的爱心不再被欺骗,让“爱心助农”这个原本对消费者、农户都有利的模式越走越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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