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应华 工作职务: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工作分工: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粮食和物资储备、康养产业发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保密、目标管理、政务调研、信息、机关事务、无线电管理、史志、机关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外事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外事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机关效能建设事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康养产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惠民帮扶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政协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东区税务局、东区消防大队、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辖区金融保险机构。 高应华,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四川盐边人,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现任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 1990.09-1992.07 四川省财政学校农业财政专业学习 1992.07-1998.05 攀枝花市财政局工作 1998.05-2002.06 攀枝花市财政局预算处副主任科员 2002.06-2003.12 攀枝花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2003.12-2004.09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工作 2004.09-2006.07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副处长 2006.07-2006.10 攀枝花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6.10-2011.04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处长 2011.04-2013.03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2013.03-2013.11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3.11-2013.12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副区长 2013.12-2016.09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6.09-2016.10 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 2016.10- 2019.04 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04-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