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2020-03-25 08:00:0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作者: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及《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仁和区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攀仁府〔202025号)文件及《攀枝花市仁和区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围绕农业生产种、防两个环节以小农生产农户(贫困户)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两环节计划服务总面积9.9万亩,项目财政补足金额200万元。

(一)特色水果施用有机肥服务(种)3.3万亩,补助标准30.6/亩,预计补助101万元;

(二)特色水果机械化病虫统防服务(防)3.3万亩,每亩服务2次,共计6.6万亩,补助标准15//次,预计补助99万元;

二、申报资金:原则上每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补助资金控制在50万以内。

三、实施区域:实施区域优先安排在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区域及高产高效、高标准基地创建等项目区域。2020年仁和区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主要以特色水果芒果、石榴等为主,主要在大龙潭乡、总发乡、福田镇、前进镇、同德镇、布德镇、大田镇、中坝乡等乡镇组织实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特色水果(芒果、石榴)等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农业企业、科研单位等主体。

(二)申报条件:为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    

3、近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将申报材料向仁和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查确定服务组织后,对确定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

五、公告时间:2020324 日—2020331

六、报名时间:2020331日前

七、电话咨询联系人: 梁    13547635285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03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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