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为:项目建设是为了适应九店乡及田湖镇交通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嵩县总体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要求,对发展、完善嵩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在采取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项目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可行。 三、报告书简本查阅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向业主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报告书(简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特别是主要环保措施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传真、通信及电话联系等便通的方式进行。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常营营 联系电话:15824966300 地址: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 七、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中伟 杨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6 0371-55367015 电子邮箱:xchb1201@163.com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钧鼎银座 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